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根据十三届韶关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从2022年8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市水务局党组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
按照《中共韶关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相关问题,特别是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受理反映市水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就上述问题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和建议;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联系电话:1812738859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联系信箱位于市水务局办公楼三楼大堂门口,电子邮箱:sgswxcz05@163.com,来信请寄: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大楼318市委巡察办。
中共韶关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