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施路径,依法全面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水务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进行学习,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法治思想立场观点方法,正确把握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想水利工作怎么看、怎么干等问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水利部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3·14”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14”重要讲话》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今年5月27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亮亮主持,党组成员就学习情况进行交流分享。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亮亮强调,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加强宣传宣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今年4月8日和7月13日,两次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于忠龙副教授为我局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授课。11月25日,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陈伦盛副教授来我局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教授们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党员干部作了深入解读,内容丰富,分析精辟,为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了有力帮助。
(四)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灾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水法律法规等宣传,紧扣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围绕扫黑除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等重点工作,加强正面宣传,为我市水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亮亮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我局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认真谋划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了实施水资源配置、防洪能力提升、万里碧道、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农村水利保障、水资源价值化、智慧水利、水利治理能力提升等八大工程,建设韶关绿色生态智慧水网、江河安澜的防洪安全网、特色鲜明的万里碧道网、山清水秀的农村水利保障网、现代化的智慧水利网等5张网,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水利高质量发展思路,为今后一个时期韶关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被列为2022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局高度重视,整合专业技术力量,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11月底,33宗水库均已动工,其中31宗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亮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等情况。在今年6月12至21日“龙舟水”强降雨期间,我市出现连续性强降水天气过程,浈江出现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北江出现近五十年一遇特大洪水。面对严峻的汛情灾情,我局落实落细防汛救灾各项措施,积极协调省水利厅,科学调度乐昌峡、锦江、横溪、南水等大中型水库控泄拦洪,成功防御了“6·21”特大洪水,减少市区淹没1.97平方公里,有力降低了洪灾损失。洪灾过后,迅速组织人员全面排查风险,共落实5696人巡查山塘水库3312座次、1869人巡查堤防612宗次,及时发现并处置6起险情。顺利完成南水水库开闸泄洪,保障了防汛度汛安全。
(三)坚持贯彻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新路径,支持配合韶关市首部涉水地方性法规《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制定出台,主动梳理现行的涉水法律法规,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效转化为善用法治思维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水利领域行政执法,积极营造有利于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生态,真正把中央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细落实落地,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为契机,在推动加快盘活水资源资产、整治水资源利用“小散乱”等问题上持续用力,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水问题。
三、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全面加强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9次、局务会议12次,研究审议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安排以及部门预算、政策文件等。
(二)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一是根据《韶关市贯彻落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局积极作为,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置回应,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多方位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二是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建立周自查、月排查、季巡查和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每周报告一次本周“工作动态”栏目情况,每月报告一次本月“部门文件”栏目更新情况。同时按照上级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三个子栏目,做到及时更新。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好局网站、河长公众号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高政府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易用性,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一)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法律法规。2022年入汛以来,我市主要经历11轮强降雨过程,“龙舟水”期间全市平均降雨量847.2毫米(全省最多),是历史同期的2.9倍,突破历史极值。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强化各项防御措施,汛前提前做好防御准备,汛期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扎实做好水库、山塘、在建水利工程、山洪灾害危险区和江河洪水等重点环节防御工作,成功抵御了“6.21”特大洪水。从7月份开始,持续少雨天气导致我市各地不同程度出现干旱,面对干旱形势,我局高度重视,立足于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抓好防旱抗旱工作。建立山塘水库防旱抗旱工作台账,摸清每宗工程蓄水量、可用水量、灌溉面积以及可否从其他工程引调水情况等基本情况,科学制定抗旱方案。精细调度水库,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快山塘水库、灌溉基础设施水毁修复,强化水电站用水监管,提高蓄水保水能力。紧盯农村供水安全,组织各地采取水厂扩网、分时段供水、打深井抽取地下水、开辟新水源、接驳水管以及送水等措施保障群众饮水。
(二)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33宗,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批复2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批复5宗,目前已开工建设36宗。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惠及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水生态保障,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拉动内需经济战略的最有效措施之一。
(三)强化水资源节约和管理。建立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严格水资源管理总量和效率控制,规范取水许可,全面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和小型灌区取水许可发证工作,加强取水许可日常监管,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建立健全节约用水部门协调机制,协同推动各项节水工作落实。抓好省、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深入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再生水回用。推进计划用水工作和定额管理,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和河道外取水户全面开展计划用水,并按照定额核定计划用水。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和教育,全面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今年已经完成武江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并建成1个市级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学校、公共机构、小区等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建成一批节水型单位、企业和居民小区,全市市级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超过80%,全市水利行业下属单位全部建成节水型单位。
(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全面落实河长制,建设幸福河湖。今年以来全市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共巡河7.3万次,发现并处理问题1263个。大力开展河湖保护治理各类专项行动,今年共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9个、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18个,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2次。做好河湖空间管控基础工作,完成399条河流共计2252.36km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任务。建成碧道60公里,碧道牵引水污染防治、水安全提升、水生态保护、人居环境提升及拉动经济增长的综合效应充分释放。
(五)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我局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机制的通知》(办农水函〔2021〕833 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1〕720 号)等要求,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排查和整改工作,将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六)做好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水库移民本地化、城镇化、市民化专项行动,扎实推动美丽家园建设、产业升级发展、创业就业培训等重点工作,不断改善“住”的条件,打造“产”的特色,做好“人”的文章,加大“美”的传播,推动后期扶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共投入11800万元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强水库移民村洪灾受损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4条美丽移民村,完成了1000余人次的创业就业培训,不断推动水库移民转移人口市民化。
五、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水利政务服务事项改革,政务数据目录编制范围实现全覆盖,整体压缩各审批事项承诺办事时限,免提交材料份数37份,关联电子证照份数材料59份,审批时限压减率提高到94.89%。深化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全市完成存量取水许可证电子化转化2765个。落实“一门一网”改革和全流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韶关办事大厅,实现一门集中、一网通办。积极应用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出证等程序100%网上实施,实现“零跑动”。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韶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韶关市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韶关市水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关于执行〈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堤围防护费等四种水利规费免收市县级收入的通知》文件。
(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加强对水利行业的治理,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在水利行业滋生空间,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在水利行业滋生的土壤。通过强监管、严执法和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制度补强等措施,加强行业治理,保持水政执法高压态势。2022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湖行为、防汛保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90人次、执法车辆1250台次,巡查河道长度约4.69万公里,联合公安、海事、交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9次,受理并处理各类投诉80宗,征收水资源费5553万余元。1-11月份,共开展执法巡查1360次,出动执法人员4167人次,巡查河道4.98万公里,排查并整改侵占河湖、妨碍河道行洪问题线索30宗,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33宗,扣押作业工具4台,罚款191.5万元,有效维护了河道内良好的水事秩序。
(四)普法宣传如火如荼。今年三月,受疫情防控影响,我市暂缓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线下宣传活动,但线上的各项宣传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我局在微信公众号“韶关河长”和“善美韶关”上发布了水周宣传主题、节约用水倡议书和节水意识问卷调查,当天获得数万浏览量,立刻吸引了“韶关普法”“韶关妇联”“韶关曲江发布”“武江发布”等多家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也在互动交流栏目中开展了韶关市节水意识问卷调查。8月15日,我局联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文昌公园开展《韶关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水法规制度建设任务仍然艰巨;二是水行政执法效能还需提升;三是个别县(市、区)侵占河湖、非法取水等现象依然存在。
2023年,我局将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治水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善用法治思维统筹水利工作全过程治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做好各项水利工作,为我市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建设“六新”韶关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